他说的“五天”,是发情期结束的倒计时。可我知道,他真正在数的,是还能保持清醒、不伤害我的时间。
幽暝刚来时,自称“本大妖”,对人类世界的一切嗤之以鼻。他嫌弃抽水马桶是“邪恶法器”,嘲笑手机是“无聊的发光板”,甚至对便利店的热狗露出嫌弃的表情:“这团泥巴是什么?”
可现在呢?
他会用手机点外卖,会在直播里撒谎说自己的耳朵是“cos道具”,会跟着广场舞大妈扭《最炫民族风》,甚至学会了用校园卡买奶茶。
这些改变,看似微不足道,但对一个妖怪来说,等于重塑世界观。
最让我震撼的,是他记住了我的全名。
妖怪的记忆方式与人类不同,名字对他们而言不仅是称呼,更是契约。当他第一次完整地叫我“程旭”时,我愣了很久——因为他的发音太标准了,舌尖抵着牙齿,小心翼翼地吐出这两个字,像是怕咬碎了它们。
“怎么了?”他歪着头,尾巴轻轻摇晃,“我叫错了吗?”
“没有。”我揉了揉他的耳朵,“只是没想到你会记得。”
他哼了一声,耳尖却悄悄红了:“本大妖记性很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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