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点半,沈月桂把樟木箱的盖子掀开,从底下抽出一本宣纸装订的册子,蓝布封皮,边角磨得起了毛,封皮上贴着一条白签,写着《沈记门规受罚底册》。她把册子摊在案上,翻到最后一页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一页已经写好了,姓名,事由,日期,下面四行:手掌二十二,枣木擀面杖十二,蒸笼细竹条十,桂木条二十四。字是沈月桂的,横平竖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过来签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周小满从案上撑起来,腿一落地就发软,扶着案沿挪到册子前,趴下去。沈月桂把笔塞进她右手,笔杆一进掌心,她就皱了眉,用指根夹着,在名字那一栏后面写下周小满三个字,笔画歪,最后一笔拖出去半寸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手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印泥盒打开,红得很正。她把右手拇指按进去,按在名字旁边,按下去的时候掌心一扯,疼得她嘶了一声。手印按得不圆,边上多出一小块。

        抬起头的时候,她看见前一页的末尾还有一行字,墨色比旁边淡,写得也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沈月桂,二十一岁,私动祖方改糖量,领桂木条三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一行的日期栏写着八月十六,纸边已经发黄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盯着那行字看了两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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